新闻首页 名企在线 市场分析 国内新闻 机床上下游 机床会议 展会快报 企业参展 科技动态 新品出炉

2024年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0.5%

市场分析 2026年01月07日 08:59:58来源:国家统计局 1268
摘要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内部构成看,数字技术应用业增加值为61928亿元,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比重最高,为44.0%;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48145亿元,所占比重为34.2%。
  经核算,2024年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4089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5%。
 
  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内部构成看,数字技术应用业增加值为61928亿元,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比重最高,为44.0%;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48145亿元,所占比重为34.2%;数字要素驱动业增加值为26519亿元,所占比重为18.8%;数字产品服务业增加值为4298亿元,所占比重为3.1%。
 
  2024年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
 
  分类名称  增加值(亿元)  构成(%)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140891  100.0
 
  数字产品制造业  48145  34.2
 
  数字产品服务业  4298  3.1
 
  数字技术应用业  61928  44.0
 
  数字要素驱动业  26519  18.8
 
  注:若数据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是由于数据舍入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附注:
 
  1.指标解释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指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所创造的新增价值。
 
  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核算分类以《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为基础,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四个大类,对应126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3.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核算所需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国家统计局有关专业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等。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机床商务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机床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刊用本网站稿件,需经书面授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机床商务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机床商务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做出妥善处理。

服务咨询:0571-87209768

展会合作:0571-87381969

新闻编辑:0571-87381969

  • 抖音号
  • 视频号
  • 公众号
  • 小程序
Copyright sylviablu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机床商务网-机床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